謹答覆《聯合早報%26middot;交流站》於1月19日刊登的吳翰遠讀者投函《新郵政怎能賣掉我當鋪的金飾》:
新郵政的當鋪服務速款(SpeedCash)是按照經營當鋪者法令運作。
根據法令,當票到期必須更新。吳先生在當票到期那天前往我們的分局時並沒有攜帶當票,因此無法更新當票。然而,吳先生在拍賣日期前的5個星期寬限期,還是可以贖回當鋪的物品。但他並沒有這樣做,金飾因此在指定的日期被拍賣。
我們也根據經營當鋪者法令,在拍賣日後寄掛號信給吳先生,通知他取回拍賣價高於保留價(reserveprice)的數額。我們必須遵守經營當鋪者法令,也會提醒速款的客戶要攜帶當票才能進行更新。這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延誤和其他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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